[省本级]乐平市直饮水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总承包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第 3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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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饮水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总承包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市直饮水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二、澄清信息:招标文件

原文件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40分)/**费及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35分):**费招标控制价(2861.8万元)及设备购置费招标控制价(13216.3万元)M3合计为16078.1万元标书代写

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区间为:[0.87×16078.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0.97×16078.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区间将视为投标无效处理(即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计算方法: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扣0.05分,每高1%扣0.08分。满分30分,最低得0分。标书代写

具体计算公式为:

合理有效的**工程费投标报价<5家时计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合理有效的**工程费投标报价≥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计算出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3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100*0.08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35-(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05

具体投标报价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修改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40分)/**费及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35分):**费招标控制价(2861.8万元)及设备购置费招标控制价(13216.3万元)M3合计为16078.1万元

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区间为:[0.87×16078.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0.97×16078.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区间将视为投标无效处理(即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计算方法: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扣0.05分,每高1%扣0.08分。满分35分,最低得0分。

具体计算公式为:

合理有效的**工程费投标报价<5家时计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合理有效的**工程费投标报价≥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计算出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3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100*0.08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35-(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05

具体投标报价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招标文件中出现的与本条信息相关的所有内容,均与本次澄清说明为准。

澄清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三、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市城****集团大楼305-306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6****06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谯区湖心东路170-206号办公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77****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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