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2025年二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2025年二包) | |||||
| 项目编号 | GC-AQ-W2025-172 CG-WYD-2025-123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代健晶 电话:0556-****511 | |||||
| 最高限价(元) | 189500.00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0556-****96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 | 计划服务期 |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归档资料止。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归档资料止。 | |||
| 地 址 | **省**市**区绿地启航社 1 栋 1105 室 | |||||
| 投标价(元) | 182867.00 | |||||
| 项目负责人 | 徐盼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12********183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①****公司高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市****活动中心项目总承包施工。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归档资料止。 | |||
| 地 址 | **省**市**区纺织南路 80 号华茂 1958 项目 C 区三栋 9 层 12、15、16、17 室 | |||||
| 投标价(元) | 182580.00 | |||||
| 项目负责人 | 任德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10********618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①**健康产业谷项目。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市老峰片两区共建**还建点工程(南片)造价结算审核。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归档资料止。 | |||
| 地 址 | ||||||
| 投标价(元) | 181000.00 | |||||
| 项目负责人 | 陈伯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12********440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①****中学迁址**工程施工。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市政分项(**道路改造提升)。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17时30分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 **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代健晶,联系电话:0556-****5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962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 **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