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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二广高速公路**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县段)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11月7日
批准文号:鄂自然资函〔2025〕655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二广高速公路**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县段)建设用地,已纳入成片开发建设方案,拟用于二广高速公路**绕城段项目建设。该批次用地总面积为25.8715公顷,规划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管理局**分局,**县斗湖堤镇油**村,埠河镇群英村、八里港村、代市村、水月村、杨潭村等2个镇6个村和3个国有单位,征收总面积为25.8715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3212公顷,其中:农用地21.8532公顷(含耕地16.0694公顷)、建设用地0.468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9.6720公顷;国有土地3.5503公顷,其中:农用地0.7763公顷(含耕地0.1859公顷)、建设用地2.6702公顷,未利用地0.1038公顷。
拟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1.8532公顷(含耕地16.06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土地征收,同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4680公顷。另将国有农用地0.7763公顷(含耕地0.1859公顷)和未利用地0.10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使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2.6702公顷(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审批图)。
四、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满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管理局**分局,**县斗湖堤镇油**村,埠河镇群英村、八里港村、代市村、水月村、杨潭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政府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