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第三方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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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第三方检测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SSZSSZ****2514
各投标人:
现对2025年12月15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现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1检测费实行的价格政策:
原内容:检测费依据《市城建局服务类采购项目取费标准指引》(城工通〔2024〕3号)
修改为:检测费依据《****管理局服务类采购项目取费标准指引(第三版)》收费标准城工通〔2025〕79号
二、合同条款第二条服务内容:
原内容:“……本项目检测范围:**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基部分检测(复合地基单桩、复合地基平板、平板荷载试验、轻型动力触探、钻芯法等)、给排水检测(CCTV、QV、闭水试验、水泥砼厚度、沥青砼厚度、沥青路面回填压实度、完成管道压实度等)、验收测量,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的检测项目等,最终以委托人发出的检测内容要求为准,并满足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检测内容。
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中的具体承诺进行服务……”标书代写
修改为:“……本项目检测范围:**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基部分检测(复合地基单桩、复合地基平板、平板荷载试验、轻型动力触探、钻芯法等)、给排水检测(CCTV、QV、闭水试验、水泥砼厚度、沥青砼厚度、沥青路面回填压实度、完成管道压实度等)、验收测量,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的检测项目等,最终以委托人发出的检测内容要求为准,并满足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检测内容。
本次核查范围为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核查建筑、装修、暖通、电气、给排水、消防、弱电智能化、绿化工程等专业材料设备品牌、技术标准,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并提出核查意见。
②核查工程现场是否按图纸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复核、工程量复核、施工技术、工序,并提出核查意见。
③该部分工作内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即全费用综合单价)里面。
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中的具体承诺进行服务……”标书代写
三、合同条款第三条第1项收费标准:
原内容:本项目第三方检测费用标准将参照以下文件①关于印发《市城建局服务类采购项目取费标准指引》的通知(城工通〔2024〕3号);②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标准;③**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标准;④《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其中采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时,不计取技术工作收费;并按此优先顺序。
修改为:本项目第三方检测费用标准将参照以下文件①《****管理局服务类采购项目取费标准指引(第三版)》收费标准城工通〔2025〕79号;②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标准;③**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标准;④《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其中采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时,不计取技术工作收费;并按此优先顺序。
四、合同条款第三条第2项付款方式:
原内容:(1)检测服务费按月支付,承包人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经发包人****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请款报告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实际完成检测工作量80%的检测费用;待合同范围内各子项工程全部检测完毕并提交检测报告经发包人****管理局审核通过,合同结算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请款报告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性次付清剩余结算价款。
修改为:(1)检测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承包人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经发包人****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请款报告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实际完成检测工作量80%的检测费用;待合同范围内各子项工程全部检测完毕并提交检测报告经发包人****管理局审核通过,合同结算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请款报告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性次付清剩余结算价款。
五、合同条款第三条第3项结算方式:
原内容:待合同范围内各子项工程全部检测完毕并提交检测报告经发包人****管理局审核通过,承包人办理合同结算手续。结算时以经发包人****管理局审核确认的检测方案及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收费标准约定进行结算,如超出合同工程量须四方(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施工方)确认且完成发包人内部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并进行计量,否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修改为:待合同范围内各子项工程全部检测完毕并提交检测报告(含核查报告)经发包人****管理局审核通过,承包人办理合同结算手续。结算时以经发包人****管理局审核确认的检测方案及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收费标准约定进行结算,如超出合同工程量须四方(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施工方)确认且完成发包人内部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并进行计量,否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其余内容不变。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30日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本补充通知,逾期不下载,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