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民政局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苍发改价〔2025〕17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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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单位: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物价局 ****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物价局 ****民政厅****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民政局 ****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殡仪延伸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温民事〔2025〕3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

(一)规范基本服务项目收费管理。遗体接运(含馆内抬尸)、遗体普通存放(普通冷藏)、遗体普通火化、骨灰寄存服务等4项殡仪基本****政府定价管理。捡灰炉火化、普**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政府指导价管理。要严格按照《关****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苍发改价〔2025〕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收费(收费清单详见附件1)。

遗体接运包括殡仪车接运、馆内遗体抬运等费用,不能另行拆分项目并收费。遗体存放、火化、骨灰寄****殡仪馆****殡仪馆标准化作业内容的服务,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分,另行收取费用。

(二)规范延伸服务项目收费管理。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延伸服务具体项目根据《****民政局 ****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殡仪延伸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温民事〔2025〕3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执行(详见附件2)。殡仪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殡仪服务机构与丧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不得收取合同或协议以外的费用。

延伸服务项目应坚持因地制宜、移风易俗、确有必要原则,在考虑群众实际需要和符合殡葬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殡葬服务机构要将开展的延伸服务项目报县民政、发改部门核定。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延伸服务应坚持公益属性和保本微利原则,以成本核算、市场成本调查比对为基础,实行一定幅度的进销差价管理,科学合理定价。具体收费标准和销售价格在执行前抄告县民政、发改、市监部门。

二、规范公墓服务收费管理

****公墓基本服务收费管理。****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下同)、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下同)的****政府指导价,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进(退)穴、刻墓碑服务、瓷像制作、综合服务费等4项。要严格按照《关于****公墓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苍发改价〔2025〕4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收费(收费清单详见附件3)。其中:****公墓日常环境保洁、保安、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零星维修、祭扫高峰期间维护、日常工作人员等支出,按年计算,每期收取最长不得超过 10 年。骨灰墙格位、树葬、花坛葬及已收取预留维护经费在20 年使用周期内免收;未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公墓单位提供的综合服务超出现有服务标准,可按照优质优价原则提出服务内容及相应收费标准,报县发改、县民政确认后实施。

****公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延伸服务收费指由群众自主选择的特殊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具体收费项目包括特殊字刻墓碑、描墓碑、特殊尺寸瓷像制作、影雕制作、礼仪服务等5项服务。收费标准报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发改部门备案,并抄送县市场监管部门。

****公墓服务收费管理。****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收费项目应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殡葬服务项目指导目录、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等规定设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三、加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管

(一)落实**政策。严格落实基本殡仪服务费免费政策,基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免费;本省户籍人员、在浙就读的全日制非本省户籍学生、驻浙 部队现役军人、与我省企业签订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免收基本服务费用。坚持公益属性,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优化服务。

(二)执行公示制度。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殡葬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延伸服务项目清单、殡葬用品销售清单,主动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优惠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墓****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有关政策规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不得擅自设立及拆解服务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强制捆绑服务。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丧事承办人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丧事承办人自愿选择,并签订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服务合同(协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逝者家属接受服务或搭售殡葬用品,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逝者家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部门应**发改、市监等部门,建立殡仪馆、墓园等殡葬服务场所收费定期督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市监部门应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依法查处殡葬服务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市有新政策要求的,从其规定。

附件:附件1:苍**殡仪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docx

附件2:苍**殡仪延伸服务项目清单docx.docx

附件3:****公墓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及标准.docx

****改革局 ****民政局

****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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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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