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第二批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标段
中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县2025年第二批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县2025年第二批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标段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县境内
1.5建设内容:第一标段:西冢上村灌溉渠道硬化。第二标段:赵窑村**排水沟。第三标段:东酒寺村**文化长廊及配套;南张贾村M10浆砌石挡墙护砌(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定标办法:票决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62579H
中标价:595562.68元
项目经理:苏雪美 证书编号:豫241********00727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综合实力和信用好及履约能力强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示期: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4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178****1792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云祥
联系电话:176****5896
电子邮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17560A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2-****493
邮箱:****@163.com
地址:**县政通路中段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