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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
| 转让方名称: | 长江智****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0100MA4KPPPC4C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万元): | 14653.8 |
| 挂牌期间(天): | 20 | 挂牌日期: | 2025-12-30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 | 否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5)第E10015号)及审计报告(国富专字[2025]****000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本项目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①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②采取分期付款的,受让方支付的首付款为总价款的30%,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自动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其余首付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首付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剩余交易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产权交易合同》****银行****银行****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转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利息。5、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7、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截止挂牌前,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签订了多份借款协议,且转让方已向标的企业提供多次借款。转让方提出:(1)受让方须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的实际发生为准),支付方式采取分期付款,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年内分6笔支付完毕。(2)公告期间内,意向受让方赴转让方处查阅了解借款协议,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在办理受让申请时提交至光谷联交所。2、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按现有劳动合同继续聘用原职工。 3、本项目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5)第E10015号)显示,关于本次转让标的有特别事项说明,含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重大期后事项等事项说明,具体详见项目“公示附件”。 |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com/xmzx.html#/equityDetail?PLZT=2 XMID=1335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