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30
关于核定**北路(虹梅路-虹许路)道路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828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委员会批准项目建议书(徐发改投建〔2025〕3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国家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北路(虹梅路-虹许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徐书(2025)BA310********1277),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北路(虹梅路-虹许路)道路**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开发区 S030701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xh213a、 xh213b 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
3、项目拟选位置:**区虹梅路街道 虹梅路至虹许路。
4、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1578.88平方米,其中:地表用地面积约1578.88平方米(含退让用地面积约0.0平方米),地上空间用地面积0.0平方米,地下空间用地面积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全长约107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红线宽度16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道路。
2、规划道路等级及建设规模: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3、应以经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核准的****中心线,****中心线坐标。
4、道路断面:按规划所确定的道路等级、红线宽度,以及实际的交通模式、交通组织、交通流量等因素,并兼顾景观功能综合确定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按规划一次实施。道路附属设施设计应符合《**市街道设计导则》、《街道设计标准》的要求,按照集约、美观的原则,对公共标识、电信箱、路灯、座椅、废物箱等市政设施和街道家具进行集中布局,采用 一杆多用、一箱多用 等方式进行整合,使街面环境整洁有序,提高城市品质。
5、在设计方案中应做好与横向相交道路的工程设计、施工衔接工作,处理好本工程路面标高和邻近地块的室外地坪标高的关系,保证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出行。
6、因交通、市政工程引起的管线**和改建,需组织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方案,并在设计方案阶段同步提交。中心城、**、核心镇、中心镇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新、改、扩建工程还应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架空线入地的要求,实施沿途架空线入地改造,并在设计方案阶段明确实施方案。
7、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等管理要求的,****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2、建设工程需跨越现状、规划河流的,河面宽度、梁底标高、净空等应满足水务、航务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和收回土地过程中应处理好权属关系,保障权属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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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