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族****学校****幼儿园专用设备购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童颜****公司
地 址:**省**市**区武科西一路90号
被投诉人1:**民族****学校****幼儿园
地 址:**市**镇园丁路1号
被投诉人2:**新望****公司
地址:**市**路团结安置小区10幢1单元2-2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新望****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民族****学校****幼儿园专用设备购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5年10月30日,**新望****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民族****学校****幼儿园专用设备购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将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从2025-11-03 09:30:00更正为2025-11-05 09:30:00。
2025年11月5日,**新望****公司组织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沛晨鑫****公司、**柏青****公司、****公司、****商贸有限公司、乐迪教育****公司、******公司、******公司共7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其中**沛晨鑫****公司、**柏青****公司、****商贸有限公司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经评审,谈判小组推荐**沛晨鑫****公司、**柏青****公司、****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
2025年11月7日,**新望****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沛晨鑫****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五、投诉事项:本项目需要样品评审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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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