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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集中资金、集中力量重点打造一批精品文化和旅游项目,全力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青财教字〔2024〕888号)及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26年**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及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青文旅发(2025)160号)有关要求,经各地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拟对符合条件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现将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实名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
联系方式:**** 0971—****238。
附件:2026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et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