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
违法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2022年**市违法占用林地面积95.79公顷,排名全区前三。2021年,****风电场工程项目违法占用林地19.40公顷。**市**区山北乡三等山日生石灰岩矿、**市**区**黄桑山桂标石场、**市**区石****加工场、**市山北达鹰山尚必石灰岩矿分别违法占用林地8.33公顷、13.74公顷、11.91公顷、11.97公顷。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2024年森林督查和林草执法图斑下发496个(划分细斑1262个),核查完成率100%。其中违法图斑34个,已完成查处整改34个,****机关8个。
(二)2023年森林督查下发635个(划分细斑2413个),核查完成率100%。其中违法图斑42个,已完成查处整改42个,****机关23个。
(三)已依法对全区范围内取得用林批复项目进行排查,对用地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超范围占用林地情况。
(四)已****风电场项目违法占用林地19.4公顷进行查处,已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以及进行复绿。
四、验收情况
我区已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二十五相应的整改措施并通过销号验收,且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于2025年1月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于2025年6月向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2025年11月,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经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二十五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4日。
监督电话:077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