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寨矿一号矿和福龙矿整合扩证相关内外业服务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12月25日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及招标资料,根据规定时间内收到投标人的疑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条款内容由原来的“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地质勘查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完成野外地质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详查地质报告》通****评估中心评审,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开采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局评审,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修改为“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地质勘查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完成野外地质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详查地质报告》通****评审中心评审,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开采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局评审,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2、技术要求内容由原来的“根据《固体矿产**/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饰面石材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91-2015/XG1-2020)等现行地质勘查规范。地质工作达勘探程度要求,开采技术条件达勘探程度要求,相关地质样品采集达现行规范要求,《详查地质报告》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开采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机关评审通过并负责完成提交符合办理新的“采矿权”颁发需求的所有要件材料。”修改为“根据《固体矿产**/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饰面石材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91-2015/XG1-2020)等现行地质勘查规范。**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达到详查阶段,**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达到勘探阶段;相关地质样品采集达到现行规范要求,《详查地质报告》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开采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机关评审通过并负责完成提交符合办理新的“采矿权”颁发需求的所有要件材料。”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由原来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修改为“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资料的组成之一,原招标资料中凡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一)****交易中心(https://ggzy.****.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5年12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