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5-01397
三、项目名称
****医院创建能力提升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大道219号**边大厦17、18层
中标(成交)金额:347.5(万元)
综合评分法:77.96(分)
| 货物类 |
| 名称:平板数字胃肠机(核心产品) 品牌(如有):岛津 规格型号:Neo-Vision C 数量:1台 单价:****000元 |
| 货物类 |
| 名称:C型臂 品牌(如有):**蓝影 规格型号:C100-12XC 数量:1台 单价:589000元 |
| 货物类 |
| 名称:悬吊式双板DR拍片机 品牌(如有):**蓝影 规格型号:9000B3 数量:1台 单价:****000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傅景霞,吴淑群,夏又新,李卫海,林宁,梁琴,魏菁菁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2-29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402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费率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4.222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包2:****医院创建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2一批)):****000元;最高限价:****000元;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县发展大道190号
联系方式:139****7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民主路789号南国悦公馆、**市泉都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189****9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经理
电 话:189****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