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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 标 题: ****政府关于**市2025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22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政府:
你市《关于**市2025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浔政报〔2025〕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委员会、****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3.4235公顷(水田2.1090公顷、旱地0.6167公顷、乔木林地0.0999公顷、竹林地0.1492公顷、其他草地0.2932公顷、农村道路0.0026公顷、坑塘水面0.1427公顷、沟渠0.01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后,作为**市2025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待办理有关土地征收手续后方可供地。
****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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