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1号)、《**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2023〕-1102)和《**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2024)》(江住建规〔2024〕1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社区、****政府初审并公示,****建设局**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相关情况进行信息核查和复审,现将**县2025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45户(含住房租赁补贴保障2户),不予纳入保障8户。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公示期10天。若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进行实名反映。所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调查线索或证据,以便调查核实。我们将对问题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831-****584(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地址:**县**镇建设路84号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县2025年第二次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
2.**县2025年第二次不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
****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