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777527 | 建设单位法人:ALAN KOO YEW FYE |
| 许波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开发区通园路58号 |
| 废液焚烧(LTO)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944722 纬度: 32.125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7 |
| 泰环审(**)〔2022〕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777527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130 |
| 11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7775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348292G | 验收监测单位:**华睿****公司 |
| ****0191MA1XF50Q7R | 竣工时间:2024-11-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 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LTO装置处置能力为2.14 t/h,丙烯酸重组分依托西厂区现有2×55 m3,1×56 m3,3×24 m3丙烯酸重组分缓冲罐及1×30 m3丙烯酸重组分装车罐,并在东厂区**一座30 m3丙烯酸重组分储缓冲罐 | 实际建设情况:LTO装置处置能力为2.14 t/h,依托西厂区现有2×55 m3,1×56 m3,3×24 m3丙烯酸重组分缓冲罐及1×30 m3丙烯酸重组分装车罐,并在东厂区**一座39.1 m3丙烯酸重组分储缓冲罐 |
| 设计连锁装置设置最大装满系数为65%,为保证足够的缓冲溶剂,增加缓冲罐设计容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热氧化炉,采用板式换热器换热 | 实际建设情况:热氧化炉,冷却取消板式换热器,改为增加逆喷洗涤塔的循环量将洗涤系统的热量带走,不增加废水排放量。 |
| 换热方式变动原因为保证LTO装置稳定运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建设的LTO装置采用“急冷塔+撞击式泡沫洗涤塔+ G/G热交换器+SCR脱硝+二噁英催化吸附”处理后,**1根50m排气筒(6#)排放。本项目建设一座10 t/h的余热锅炉(100%工况产汽能力为8.7 t/h),高温烟气首先经过余热锅炉进行余热回收,原环评高温烟气由1100℃降至500~570℃。污水处理站厌氧池沼气和东厂区废液储罐呼吸废气正常工况送现有丁废炉焚烧处置,丁废炉停炉时送本项目建设LTO装置焚烧。本项目**一个50m排气筒(主要排口) 本项目****处理站处理。 采用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方式。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为废脱硝催化剂、废活性炭、检修固废、LTO检修和废炉砖,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原本由西厂区**丙烯酸重组分焚烧炉焚烧处理的丙烯酸重组分,技改后由本项目建设的LTO炉焚烧处置。 本项目拆除现有固废焚烧炉,原本正常情况下由固废焚烧炉焚烧的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废活性炭、阻聚剂编织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清塔聚合物、地沟清理污泥、含油抹布、废旧劳保等、循环水池清理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建设的LTO装置采用“急冷塔+逆喷洗涤塔+电除尘+G/G热交换器+SCR脱硝+二噁英催化吸附”处理后,**1根50m排气筒(6#)排放。在LTO运行负荷较低、余热利用能力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烟气量降低,余热利用温度区间下限降低。污水处理站厌氧池沼气和东厂区废液储罐呼吸废气正常工况送现有丁废炉焚烧处置,丁废炉停炉时送本项目建设LTO装置焚烧。本项目**一个50m排气筒(主要排口)。 废水分质收集处置,含铜的烟气洗涤废水送除铜处理装置处理,余热锅炉定连排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园区****处理厂。 采用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方式。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为废脱硝催化剂、废活性炭、检修固废、LTO检修和废炉砖,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原本由西厂区**丙烯酸重组分焚烧炉焚烧处理的丙烯酸重组分,技改后由本项目建设的LTO炉焚烧处置。 本项目拆除现有固废焚烧炉,原本正常情况下由固废焚烧炉焚烧的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废活性炭、阻聚剂编织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清塔聚合物、地沟清理污泥、含油抹布、废旧劳保等、循环水池清理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
| 废气处理设施变动原因为保证废气污染物去除效率稳定。在LTO运行负荷较低的情况下,由于烟气量降低,烟气中的热量较设计能力减少。 废水处理设施变动原因为减少废水中铜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13.851 | 2.608 | 215.015 | 1.444 | 0 | 215.015 | 1.164 | |
| 2.071 | 0 | 2.071 | 0 | 0 | 2.071 | 0 | |
| 1.3692 | 0 | 1.3692 | 0 | 0 | 1.369 | 0 | |
| 20.707 | 0 | 20.707 | 0 | 0 | 20.707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26.421 | 1.104 | 25.658 | 15.069 | 0 | 12.456 | -13.965 | / |
| 171.064 | 31.68 | 152.409 | 76.464 | 0 | 126.28 | -44.784 | / |
| 40.936 | 1.84 | 20.936 | 24.625 | 0 | 18.151 | -22.785 | / |
| 108.035 | 0.2 | 106.965 | 14.4 | 0 | 93.835 | -14.2 | / |
| 1 | 废水除铜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成,本项目依托 | 对除铜设施进出口(调节pH后)的pH、COD、SS、铜进行了监测;污水排放池pH、COD、SS、盐分、氯化物(Cl-)、铜、石油类进行了监测,连续2天,4次/天 |
| 1 | 急冷-逆喷洗涤+电除尘+G/G热交换器+SCR脱硝+二噁英催化吸附 | LTO装置**排口(6#,DA010)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标准值;VOCs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规定标准限值 | 急冷-逆喷洗涤+电除尘+G/G热交换器+SCR脱硝+二噁英催化吸附 | LTO焚烧炉排口(DA010)监测浓度颗粒物、SO2、NOx、CO、非甲烷总烃、HCl、铜及其化合物、氨、二噁英,连续2天,3次/天 |
| 1 | 减振、消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减振、消音设施 | 东厂界监测连续等效(A)声级,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
| 1 | 根据《报告书》中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的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工艺废水管线、LTO装置区、罐区、**循环水场及其他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不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均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
| 1 | 根据《报告书》中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的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工艺废水管线、LTO装置区、罐区、**循环水场及其他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不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1 | 按照《报告书》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现场应急物资,落实本项目与现有事故应急池的对接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 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合理的工艺流程,确保安全运行。本项目废液焚烧(LTO)装置新增的控制点将并入集散控制系统(DCS)。对于重要的安全联锁,采用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afety Instrumented System)进行紧急联锁,实现安全仪表功能。LTO装置及废液储罐等配套设施应按规范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并设置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手动火灾报警按扭动作时将火灾信号送至控制室内的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系统电缆采用耐火型电缆。本项目设置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同时开发区的水闸作为事故废水防范最后一道防线,以防止本项目在事故状态下由于工艺物料泄漏、事故消防水或初期雨水外泄,造成水域污染。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座11000 m3事故池。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明确腐蚀监测点的设置和监测方法,开展定期检测。为减管线腐蚀,外部采取环氧粉末涂层防腐结构,外加电流阴极保护。巡线员定期巡线,发现危及管道安全的情况及时处理和汇报。 |
| ****处理站、危废库及事故池等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