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安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改扩建项目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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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223617P朱宁勋
******维吾尔自治区****市
******市塔什店镇矿山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煤矿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维吾尔自治区****市 ****煤矿改扩建项目
经度:86.****93689 纬度: 41.****85134****生态环境厅
2020-04-02
新环审〔2020〕50号****
2024-09-3048145.3
655****
916********223617P**净诺环安****公司
****2801MA786AEQ9Y**绿格洁瑞****公司
916********87696232022-06-01
2025-12-012025-12-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1woKT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0.45Mt/a0.45M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共布置三个井筒,井田内布置有主、副斜井和回风斜井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共布置三个井筒,井田内布置有主、副斜井和回风斜井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预测将产生的塌陷区表层30厘米的土壤剥离后妥善保存,防止水土流失,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利用产生的矸石、施工期的弃方填充塌陷区,待塌陷区稳定后,平整地表恢复自然植被。塌陷区平整复土,自然植被恢复率应达到90%以上。对陡坡上回填和削坡困难的地表塌陷区外围设置围栏网,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人畜进入围栏内井筒、工业广场、采区边界、大巷、断层、井田内**路两侧等处留设符合设计要求宽度的安全煤柱。本项目实施前应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提出的生态恢复目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恢复后植被覆盖度应达到区域内的自然水平。设立地表岩移观测系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建(构)筑物的安全。闭矿后及时拆除地表设施。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处理站规模200立方米/小时,采用“预沉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2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于生产系统降尘酒水、防火灌浆、选煤补水、井下生产降尘,多余矿井水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冬储夏灌,矿井水可利用现有的3座防渗储水池储存,总容积为16.36万立方米,设置矿井水防渗事故池容积为700立方米。****处理站规模5立方米/小时,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应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表1一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工业场地绿化、酒水降尘。生活污水事故污度水收集池容积为15 立方米。严禁在孔雀河两侧1公里范围内进行绿化溉,对孔雀河下游进行水文情势和水质监测,确保项目不对孔雀河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强化留设煤柱、防渗漏、隔水等措施,切实减少和控制矿井涌水。加强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取消现有的燃煤锅炉,改用电锅炉采暖。对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及矸石周转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及时采取酒水降尘措施;原煤和产品煤均采用圆筒仓密闭储存,在仓顶设置机械通风和布袋防爆除尘器除尘。煤炭场内运输均采用全封闭的输煤栈桥,并在转载点处设置水喷雾除尘系统,运煤车辆采用厢式运输。场界处颗粒物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5限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本项目煤矸石周转场建设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II类场址要求,底部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相当于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和厚度不低于1.5米厚度的粘土层。矸石周转场边坡稳定坡角不得大于30°,设置挡土墙,导水渠、排水沟或截洪沟等,开展稳定性经常性监测。掘进矸石部分用于**场地平整、道路维护,剩余部分送至矸石临时堆场堆存,后期作为本项目地表沉陷区充填物综合利用。矿井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成分为煤泥,晾于与原煤混合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收集后作为**绿化肥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库尔****填埋场处置。机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等气流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间或隔声罩,设减震基础,对设备及时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施工期和运营期场界昼、夜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本项目已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已按照治理方案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企业已设置地表岩移观测系统。对陡坡上回填和削坡困难的地表塌陷区外围设置围栏网,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人畜进入围栏内井筒、工业广场、采区边界、大巷、断层、井田内**路两侧等处留设符合设计要求宽度的安全煤柱。****处理站****处理站。 ①矿井排水处理 本项目****处理站采用“高效旋流净化→消毒”净化工艺处理,该工艺通过利用旋流闪混造粒、常压旋流、二级旋流离心分离、紊态造粒污泥层过滤、污泥旋流浓缩等的多种技术原理,将矿井水净化中的混凝反应、泥水分离沉淀、过滤、污泥浓缩等水处理环节有机融合集成为一体,在同一罐体内短时间(20-35分钟)完成矿井水的多级净化。设计处理规模360m3/h,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经处理****煤厂补充水、井下降尘洒水、厂内绿化等,多余水量排入原有储水池,采用冬储夏灌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②生活污水处理 根据验收阶段现场勘察,本项目生产运营期生活污废水产生量为45.2m3/d,在工业场地内****处理站,占地48.2m2,设计处理规模480m3/d,采用“A2/O2+MBR工艺”,出水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表1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 验收阶段已拆除现有锅炉,**电锅炉供热。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及矸石周转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及时采取酒水降尘措施;产品设置封闭式煤棚,煤炭场内运输均采用全封闭的输煤栈桥,并在转载点处设置水喷雾除尘系统。场界处颗粒物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5限值。项目**封闭式煤棚,煤棚内设置煤矸石堆存区域,堆场场所满足GB18599要求。矿井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成分为煤泥,晾于与原煤混合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收集后作为**绿化肥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库尔****填埋场处置。机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运营期场界昼、夜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备案(652801-2025-2-14-L)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内容。验收阶段已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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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处理站规模200立方米/小时,采用“预沉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2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于生产系统降尘酒水、防火灌浆、选煤补水、井下生产降尘,多余矿井水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冬储夏灌,矿井水可利用现有的3座防渗储水池储存,总容积为16.36万立方米,设置矿井水防渗事故池容积为700立方米。****处理站规模5立方米/小时,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应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表1一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工业场地绿化、酒水降尘。生活污水事故污度水收集池容积为15 立方米。严禁在孔雀河两侧1公里范围内进行绿化溉,对孔雀河下游进行水文情势和水质监测,确保项目不对孔雀河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强化留设煤柱、防渗漏、隔水等措施,切实减少和控制矿井涌水。加强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 ①矿井排水处理 本项目****处理站采用“高效旋流净化→消毒”净化工艺处理,该工艺通过利用旋流闪混造粒、常压旋流、二级旋流离心分离、紊态造粒污泥层过滤、污泥旋流浓缩等的多种技术原理,将矿井水净化中的混凝反应、泥水分离沉淀、过滤、污泥浓缩等水处理环节有机融合集成为一体,在同一罐体内短时间(20-35分钟)完成矿井水的多级净化。设计处理规模360m3/h,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经处理****煤厂补充水、井下降尘洒水、厂内绿化等,多余水量排入原有储水池,采用冬储夏灌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②生活污水处理 根据验收阶段现场勘察,本项目生产运营期生活污废水产生量为45.2m3/d,在工业场地内****处理站,占地48.2m2,设计处理规模480m3/d,采用“A2/O2+MBR工艺”,出水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表1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 根据**绿格洁瑞****公司于2022年7月19-20日期间对项目矿井水监测结果可知,各项因子均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 )表2中新改扩生产线排放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取消现有的燃煤锅炉,改用电锅炉采暖。对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及矸石周转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及时采取酒水降尘措施;原煤和产品煤均采用圆筒仓密闭储存,在仓顶设置机械通风和布袋防爆除尘器除尘。煤炭场内运输均采用全封闭的输煤栈桥,并在转载点处设置水喷雾除尘系统,运煤车辆采用厢式运输。场界处颗粒物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5限值。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验收阶段已拆除现有锅炉,**电锅炉供热。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及矸石周转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及时采取酒水降尘措施;产品设置封闭式煤棚,煤炭场内运输均采用全封闭的输煤栈桥,并在转载点处设置水喷雾除尘系统。场界处颗粒物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5限值。 根据**绿格洁瑞****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至20日对项目区上下风向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等气流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间或隔声罩,设减震基础,对设备及时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施工期和运营期场界昼、夜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工程实际选用了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等气流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间或隔声罩,设减震基础,对设备及时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运输过程设置限速,敏感路段设置禁鸣。 根据**绿格洁瑞****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至21日对项目区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可知,项目区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处理站规模200立方米/小时,采用“预沉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表2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于生产系统降尘酒水、防火灌浆、选煤补水、井下生产降尘,多余矿井水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冬储夏灌,矿井水可利用现有的3座防渗储水池储存,总容积为16.36万立方米,设置矿井水防渗事故池容积为700立方米。****处理站规模5立方米/小时,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应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表1一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工业场地绿化、酒水降尘。生活污水事故污度水收集池容积为15 立方米。严禁在孔雀河两侧1公里范围内进行绿化溉,对孔雀河下游进行水文情势和水质监测,确保项目不对孔雀河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强化留设煤柱、防渗漏、隔水等措施,切实减少和控制矿井涌水。加强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为从源头控制矿井涌水,采取留设足够防水煤柱、采煤过程上不破顶下不截底等综合防水采煤措施;矿井排水经“预沉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井上下降尘、消防洒水、****煤厂用水等用途,实现综合利用;同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加强对矸石场及废水处理区等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漏和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本项目煤矸石周转场建设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II类场址要求,底部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相当于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和厚度不低于1.5米厚度的粘土层。矸石周转场边坡稳定坡角不得大于30°,设置挡土墙,导水渠、排水沟或截洪沟等,开展稳定性经常性监测。掘进矸石部分用于**场地平整、道路维护,剩余部分送至矸石临时堆场堆存,后期作为本项目地表沉陷区充填物综合利用。矿井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成分为煤泥,晾于与原煤混合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收集后作为**绿化肥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库尔****填埋场处置。机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项目**封闭式煤棚,煤棚内设置煤矸石堆存区域,堆场场所满足GB18599要求。矿井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成分为煤泥,晾于与原煤混合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收集后作为**绿化肥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库尔****填埋场处置。机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预测将产生的塌陷区表层30厘米的土壤剥离后妥善保存,防止水土流失,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利用产生的矸石、施工期的弃方填充塌陷区,待塌陷区稳定后,平整地表恢复自然植被。塌陷区平整复土,自然植被恢复率应达到90%以上。对陡坡上回填和削坡困难的地表塌陷区外围设置围栏网,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人畜进入围栏内井筒、工业广场、采区边界、大巷、断层、井田内**路两侧等处留设符合设计要求宽度的安全煤柱。本项目实施前应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提出的生态恢复目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恢复后植被覆盖度应达到区域内的自然水平。设立地表岩移观测系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建(构)筑物的安全。闭矿后及时拆除地表设施。 本项目生态影响调查表明,地表无沉陷区及裂缝,验收阶段(2023-2025年)巡查未发现沉陷现象;土地利用不新增占地,达产总占地13.50hm2,占用类型以低覆盖度草地为主,**设施变更为工矿建设用地和交通用地;野生动物影响较小,**无大型动物,偶见小型动物;土壤侵蚀通过地面硬化和绿化工程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侵蚀可能性小;植被方面,利用处理后的污水进行绿化,工业场地及生活区种植杨树、**、柳树等人工树种,绿化效果良好。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采矿井下开采区设置防爆炸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灭火器、水泵、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临界地区设置炸伤、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做好事故消防废水的收集,收集废水通过事故水池****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 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公司环境风险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证应急工作科学有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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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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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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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预测将产生的塌陷区表层30厘米的土壤剥离后妥善保存,防止水土流失,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利用产生的矸石、施工期的弃方填充塌陷区,待塌陷区稳定后,平整地表恢复自然植被。塌陷区平整复土,自然植被恢复率应达到90%以上。对陡坡上回填和削坡困难的地表塌陷区外围设置围栏网,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人畜进入围栏内井筒、工业广场、采区边界、大巷、断层、井田内**路两侧等处留设符合设计要求宽度的安全煤柱。本项目实施前应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提出的生态恢复目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恢复后植被覆盖度应达到区域内的自然水平。设立地表岩移观测系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建(构)筑物的安全。闭矿后及时拆除地表设施。项目已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已按照治理方案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企业已设置地表岩移观测系统。对陡坡上回填和削坡困难的地表塌陷区外围设置围栏网,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人畜进入围栏内井筒、工业广场、采区边界、大巷、断层、井田内**路两侧等处留设符合设计要求宽度的安全煤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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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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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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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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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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