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江街道BQ15-03地块3号楼19-21F写字楼 | 420,000.00元 | 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百分比):80% | 87.50 |
合同包1(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张**、陈永琼、康肖(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收款单位:********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三江支行;账 号:233********005871。地址:**省******广场19幢13层3-5号邮编:64400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012,地址:****岸**瑶湾路300号。
名称:****
地址:**省**市**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联系方式:139****5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广场19幢13层3-5号
联系方式:0831-****8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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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