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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王勇枝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点:**区金港大道西段南侧。
二、公示内容:现拟同意王勇枝建设住宅楼一栋。底层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0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四层半,南面准伸封闭阳台1.50米,其余各面均不准出檐。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宣传专栏:(http://gg.****.cn/ghly/cxgh/);(四)****2楼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七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
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服务中心自然**局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市高铁综合客****服务中心******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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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