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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开、公平、公正选定仲裁案件中介机构,我委拟就“对被申请人2018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止案涉集体土地按照农村建设用地用途的租赁费或土地使用费的市场租赁价格”评估项目,公开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投标申请。
一、招标类别
评估招标
二、投标资格
1.中介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评估等经营范围。
2.中介机构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3.人员须持有****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证书。
三、投标须知
1.所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的中介机构须提交书面申请(含纸质或电子版)。
2.未承接过我委鉴定、评估、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除提交上述书面申请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授权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有效期)、联系方式。
(3)曾经承接的评估案例材料(含案例合同关键页、委托方认可证明文件等),案例须确保真实性和关联性。
(4)上述材料须在本招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提交(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日17时30分),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加急标书代写
(5)中介机构是否通过初审、投标资格,以我委发出的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未通过的中介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应资料概不退还。
四、有关要求
1.凡在我委受理的仲裁案件中,存在超期3年及以上未出具鉴定报告的中介机构,暂不参与本次招标。
2.请与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中介机构主动回避,若未按要求回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机构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邀请书的最终解释权归**仲裁委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秘书
联系电话:0555-****898
邮箱:masac@masac.****.cn
地址:**省**市**区汇通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