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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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责任部门: 发布日期: 发文字号: 名 称:
116********148789F/2025-00235有效
****改革局2025-05-28
****改革局2025-12-29
灵发改发〔2025〕75号
****改革局关于**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改革局关于**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灵发改发〔2025〕75号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银高函〔2025〕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体系,****政府〔2025〕10号十八届第99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同意实施**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市马家滩镇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两条道路(含专用通道),均为双向两车道,其中园区经三路(专用通道)路线长度为1.722km,园区纬五路(专用通道)路线长度为1.052km。

园区经三路(专用通道)、园区纬五路****园区主干路标准设计(参考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双向通行,断面布置为:23m=人行道3.5m+机动车道7.5m+中央分隔护栏1m+专用通道7.5m+人行道3.5m。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匡算总投资5704.5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并同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四、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你单位内部审核通过后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25年5月2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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