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148789F/2025-00236 | 效力状态:有效 | |
| **** | 成文日期:2025-05-29 | |
| **** | 发布日期:2025-12-29 | |
| 灵发改发〔2025〕80号 | ||
| ****关于**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高函〔2025〕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体系,****政府〔2025〕10号十八届第99次常务会议决定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建设**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马家滩镇。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两条道路,均为双向四车道,其中经三路路线长度为1721.941m,纬五路路线长度为1052m。均按园区主干路标准设计(参考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双向通行,断面布置为:23m=0.5m绿化带+2.0m绿道+1.0m 绿化带+7.5m机动车道+1m中央分隔护栏+7.5m机动车道+1.0m绿化带+2.0m绿道+0.5m绿化带。
建设内容包含路线、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内容。
三、建设期限
2025年6月―2026年12月。
四、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五、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估算投资5411.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99.39万元,其他费用404.42万元,预备费用208.1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请你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在资金未落实到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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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