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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屋招租公告
** ****公司拟将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办事处辰逸路 109 号空置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以下简称 “ 我公司 ” )截止 202 5 年 11 月,****文体中心的 1408.18 ㎡国有资产空置待租,现参照国家、省、市、区及公司各项规定,通过相关媒介发布广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选择承租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内容
1、****主楼A205、A266号房屋、A栋二层及综合配套用房1号一、二、三层房屋。
2、房屋明细如下:
二、承租人条件
1. 承租人为单位、企业或个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业绩,诚实守信,在以往的经营合同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 . 不允许做具有噪声、空气等公共**污染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
4 . 不允许企业从事因未办理相关行业许可证而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
5 . 租赁报名时签订报名承诺书,承诺书写明拟经营项目,并保证中租后按照经营规定项目经营且2年内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6 . 中租者原则上不允许转租或者转卖承租权(违者将无偿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
三、租金价格及租赁保证金、租金付款方式
1. 租金单价:具体出租价格在不低于国有资产评估价的基础上,以最终双方商定为准;
2. 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支付 3 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3. 租金付款方式:当期租金一年一付。本着 “ 先支付后使用 ” 的原则,全年租金在房屋交付前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 其余涉及租赁期限等专项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5. 若承租房屋按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定需进入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并选择承租方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办事处辰逸路109****中心A栋4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 0871-****3399
王 君186****8522
杨亚松159****2008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