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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30
| 项目名称 | ****生猪养殖场 | ||
| 建设地点 | ****门市**市雅瑶镇隔朗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2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蒋** |
| 联系人 | 李宝源 | 联系电话 | 137****3261 |
| 项目投资(万元) | 32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3 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年存栏母猪148头、公猪2头,出栏肉猪3000头,项目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猪舍建筑面积为6700平方米,包括保育栏舍、分娩栏舍、公猪栏舍、育成育肥栏舍。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采取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鱼塘或山林灌溉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猪粪便、废包装料、污泥、沼渣、病死猪只及废脱硫剂。猪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收集,猪粪便、污泥、沼渣经无害化处理后用作肥料及外卖;病死猪只按《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有关规定自行作深井填埋;被传染病感染的动物尸体及其粪便须按照项目拟定的《防疫检疫制度》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并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进行处理,其处理与处置应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 | ||
| 承诺:**** 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