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连地挂牌〔2025〕11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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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时间:2025.****.30

****政府(连政地〔2025〕262号)批准,****(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编号

350501-02-A-93号

地块位置

**县琯头镇粗芦岛

土地面积

26265㎡(合39.40亩)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FAR)

1.1 FAR 1.5

计容建筑面积

39398㎡

建筑系数(D)

D 50%

建筑高度(H)

H 15米

投资强度

300万元/亩

出让年限

50年

土地开发程度

三通一平(现状标高)

挂牌出让起始价及保证金

若竞买人的工业项目为一般项目的,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43万元;若竞买人的工业项目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挂牌出让起始价为90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29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10万元的整倍数

土地使用权登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价评估费(0.9598万元)、收储评估费(0.6万元)、土地契税及印花税等(竞得人负责的部分)不含在地块地价内,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缴纳。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从事项目开发建设(竞得人已在**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的除外)。

本次挂牌出让只能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

三、项目准入条件

1. 项目产业类型为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2. 竞得人的企业建成投产后,应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及环保等相关规定,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污水处理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 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出让公告,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需授权委托的提供)、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若竞买人的工业项目属于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需提供省、市发****基地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交易系统详细使用说明可到**市公共**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2. 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时间

1. 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9时0分0秒至2026年1月27日10时0分0秒。

2. 挂牌交易期限:2026年1月20日9时0分0秒至2026年1月30日16时0分0秒。

3. 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1. ****开发区、****指挥部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履约监管协议),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投资合同(履约监管协议)将作为出让合同附件,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与出让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未提供投资合同(履约监管协议)或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地块,我局将终止供地,并且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保证金)。

2. 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保证金)可抵交土地出让价款。

3. 本宗地项目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交付土地时达到场地平整(现状标高)和周围基础设施 三通 即通路、通上水、通电;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 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5. 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 竞得人优先委托在**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并在**县依法纳税。

7. 地块出让后不可分割登记、转让,若要转让,只允许整体转让,****园区准入标准。

8. 竞得人超过合同约定交地时间30日拒不配合办理交地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地块,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并且已缴纳出让金中竞买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出让须知中明确:竞买人需自行现场踏勘挂牌交易的地块,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竞买前提出。竞买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及挂牌交易文件已知悉且无异议。)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服务中心(**县文笔路1****中心)

联系电话:连****服务中心0591 ****7083

****0591-****6469

联 系 人:吴先生、李先生

1.开户单位:连****服务中心

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4309 0078 8019 0000 0024

2.开户单位:连****服务中心

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9010 9110 1001 0000 0184 17

3.开户单位:连****服务中心

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3505 0161 6707 0000 0894

数字人民币账户:0052 2832 2601 3943

****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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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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