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将用地单位名称由“**市****公司、**市福民****公司、**市福民****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福****公司、**市福民****公司、深****公司、**市大****公司、**市大****公司、**市大****公司、**市观****公司”变更为“**市****公司、**市福民****公司、**市福民****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福****公司、**市福民****公司、深****公司、**市大****公司、**市大****公司、**市大****公司、**市观****公司、**市新****公司”,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局**管理局
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项目现场
地址:**区福城街道福花**面福前路西面
(二)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局**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lh/)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5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材料寄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局**管理局
联系人:李梦月
联系电话:0755-****5755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附件:1.项目用地区位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局**管理局
2025年12月27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