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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路博润添****公司**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路博润添****公司**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
地点:**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湾二路
建设单位:路博润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一套余热回收气液焚烧炉取代现有尾气焚烧炉,****处理厂内生产装置的废气、高浓度废水和废油(包括废十二烷基酚(PDDP-R)、废矿物油等)、含油废液和水封罐废水,同时回收烟气余热生产蒸汽供厂内使用。待本项目**的余热回收焚烧炉稳定运行后,现有焚烧炉调整为新焚烧炉在年检和维修等需停炉的应急工况下仅处理有机废气的备用设备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肖工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 https://pan.**.com/s/1ZUyXbKQ_-E0nqK-0DNh3WQ 提取码: qa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