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国家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张沟地块)临时电力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市**山沔阳大道113号电商孵化大楼301-305)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2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国家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张沟地块)临时电力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5.931124(万元)
6、最高限价:35.931124(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人合同中约定。
8.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以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日期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均应具备相应岗位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山沔阳大道113号电商孵化大楼301-305。
3.方式:现场领取
现场登记获取须携带如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报名和资料审核;合格的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2) 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书粘贴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满足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登记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2日15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市**山沔阳大道113号电商孵化大楼301-305。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1月12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市**山沔阳大道113号电商孵化大楼301-3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采购活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
3、****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联系方式:072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山沔阳大道113号电商孵化大楼301-305
联系方式: 190****0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先生
电话: 19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