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墩岳路养护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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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墩岳路养护工程

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采购人:****(盖章)

2025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8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11

第五章 评分办法 14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6

第七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墩岳路养护工程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墩岳路养护工程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000.00元

最高限价:138000.00元

采购需求:**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墩岳路养护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全长约15.4公里,实施内容为(1)铣刨处治+1.5cm超薄高黏沥青罩面;(2)病害处治+4cm沥青;(3)老路水泥面板就地冷再生+18cm水稳+5cm沥青;(4)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期按以下内容填写: 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并完成一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理业绩(①:业绩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5.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项目(提供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25年3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并完成一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理业绩(①:业绩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材料)。

6.****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三、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30日8时 至2025年1月6日9时(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3、参与磋商方式:

有意投标者,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扫描件(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qq.com,并电话(151****8071)告知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注:距磋商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10日)。

2、磋商地点:****五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 2、开启时间:2026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 3、提交地点:****五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院内

联系方式: 陈主任 157****4657

2.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邮箱****@qq.com或纸质版发起异议,并电话告知,采购人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内容及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

4

本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5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6

成交人个数: 1个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9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提交地点:****五楼会议室

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

磋商地点:****五楼会议室

10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11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 份,装订和封装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六章第18条

13

签订合同地点:****

合同期限: 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4

服务期: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期按以下内容填写:180日历天。

15

磋商保证金: 0 万元。

注意事项:

1.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

16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7

磋商保证金:无

18

公告公示媒介:****政府网站发布。

19

1、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询标内容给予回复,回复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远离现场。

3、对磋商文件的异议,应当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提出,将异议以邮件方式发至****@qq.com邮箱(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151****8071)。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一)项目内容

1、**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墩岳路养护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建设地点**境内。

2、工程监理内容: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信息、安全和文明进行管理控制;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准),组织工程验收。

3、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4、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期按以下内容填写: 180日历天。

(二)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人员

最低配备

标准

人员要求

1

总监

1 人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项目(提供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25年3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并完成一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理业绩(①:业绩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材料)。

2

监理员

1人

有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培训合****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试验员

1人

持有试验员资格证

注:

1 、开工准备、工程收尾阶段现场监理人员数量,视现场工作需要,不受上述标准限制。配套专业监理人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安排驻现场工作时间。

2 、本工程成交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监理期间时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变更,经采购人同意。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 求

1

质保期

/

服务期限

(服务类)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期按以下内容填写:180日历天。

3

售后服务

/

4

包装要求(货物)

/

5

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

付款

付款人:****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

1

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声明函

供应商自行出具

4

依法缴纳税收

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

供应商自行出具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供应商自行出具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供应商自行出具

7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出具

8

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磋商公告第二、3.条的要求

登陆该款载明的网站查询

9

企业资质、资格

企业资质、资格证书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11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登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其真实性

12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13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标记和签署)

4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其他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第五章 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技术分(80

分)

技术建议书(30分)

技术建议书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具备相关内容得基本4分,最高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具备相关内容得基本4分,最高 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监理仪器、设备 和设施的配备,具备相关内容得基本4分,最高 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监理工作程序,具备相关内容得基本4分,最高 5分。满分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具备相关内容得基本8分,最高10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和对本工程的建议,具备相关内容得基本4分,最高 5分。满分5分。

监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分)

1、业绩(20分):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理业绩加15分,最多加15分。(①:业绩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材料。)

2、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5分;

业绩(20 分)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基础上,企业2022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一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的加20分,最多加20分。

(①:业绩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材料。)

履约信誉(10 分)

2021-2023 年度中任一年度****管理部****运输部信用评价或投标人注****管理部门信用评价,公路类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为AA的得10分;信用等级为A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截图。****管理部****运输部信用评价不一致时,以信用等级高的为准。

商务分

(20分)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

注: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

2、在同等条件下,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5)分的加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查询《****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n/)(货物类适用)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文件是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1.3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工程: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3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人)的总称。

3、供应商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4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市公共**交易系统,进入**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3.5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除非询价文件明确允许,****海关报关验放进****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产品。

3.6****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服务项目:10%-20%)(工程项目:3%-5%)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给予联合体 1%-2%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7****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8残疾****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七章 合同格式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

11.2采购人、****小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磋商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磋商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3.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磋商响应函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服务技术方案、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

13.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1.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本条货物类适用)。

13.2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磋商报价

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14.2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

15、磋商保证金

15.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上缴财政:

15.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5.5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放弃候选供应商资格的;

15.5.6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6、磋商有效期

16.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磋商有效期。

16.3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7.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7.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8、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

18.1要求提交的含有磋商响应文件的电子u盘应当单独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也可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电子u盘密封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及联系电话。

18.2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应胶装装订,封面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也可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

磋商响应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8.3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磋商,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9、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9.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不予退还。

19.4采购单位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9.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

19.5.2未按本文件18.1、18.2、18.3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2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0.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文件第17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20.3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20.4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1、联合体参加磋商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无要求的,注明“本项目不适用”)

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磋商代表,具体进行磋商、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等事务。联合体协议应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1.3联合体代表应能全权处理磋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该联合体代表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磋商。

五、磋商与评审

22、磋商

22.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磋商;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的,待打开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2.2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3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4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23、评审

23.1实质性响应审查。(详见第四章)

磋商小组首先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综合评审。(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

23.2.1各供应商通过抽签方式随机产生磋商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商务技术内容进行磋商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

23.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进行价格评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3.2.3磋商小组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加盖公章。

23.4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4、异常情况处理

24.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25、定标方式

25.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政府采购合同。

26.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6.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7、 履约保证金

27.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7.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27.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

七、质疑与投诉

28、质疑

28.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8.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8.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8.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8.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29、投诉

29.1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七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

项目编号: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

2

预付款: /

3

付款条件: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4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支持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

5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

二、合同条款

1. 术语的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3)“工程”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工程量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和施工图纸中所规定的工程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磋商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工程量清单”中所述服务/工程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5)“法律、法规”****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小组接受的磋商响应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

6. 履约保证金

6.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 检验和验收

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供应****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 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政府采购合同。

9.4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 %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

10. 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 税费

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12. 仲裁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政府****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政府****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17.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19.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通过 组织的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3)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大写: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见证方:

****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中心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特殊条款

(如有)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一、磋商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供应商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或工程,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万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拟派______为本工程项目总监。

3.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2随同本磋商响应函提交的投标函附录(如有)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担保。

3.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为实现项目建设总目标提供优质服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己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一) 营业执照

(二) 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万元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内容

总价

(元)

备注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次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

磋商范围

磋商报价(人民币)

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备注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

磋商范围

磋商报价(人民币)

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备注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0
招标公告
泗县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墩岳路养护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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