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客运段K3521次等四对图定列车及临客旅游专列餐饮及预包装食品对外合作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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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编号:****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客运段K3521次等四对图定列车及临客旅游专列餐饮及预包装食品对外**招商

1.2项目地点:**客运段K352/1次、K246/5、K118/7次、K818/7次四对图定列车及临客、旅游专列

1.3项目规模:**客运段K352/1次、K246/5、K118/7次、K818/7次四对图定列车餐饮,临客及旅游专列餐饮、预包装食品、水果销售对外**项目经营权招商(含因图定车次车底运用套跑开行的管内普速列车,因特殊情况招商人自行经营的增开列车除外)。本项目图定列车仅包含餐饮销售,临客普车及旅游专列****集团公司改造列车)包含餐饮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销售。

2.招商依据

2.1《****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集团****客运站车商业、广告**开发实施细则》(成铁客〔2020〕17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客运段K352/1次、K246/5、K118/7次、K818/7次四对图定列车及临客、旅游专列餐饮及预包装食品、水果销售对外**项目经营权招商(含因图定车次车底运用套跑开行的管内普速列车,因特殊情况招商人自行经营的增开列车除外)。本项目图定列车仅包含餐饮销售,临客普车及旅游专列****集团公司改造列车)包含餐饮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销售。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包件号

车次

经营期限

年度递增率

1

**客运段K352/1次、K246/5、K118/7次、K818/7次四对图定列车餐饮,临客及旅游专列餐饮、预包装食品、水果销售

2026年2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2.5%

1.普速列车餐饮对外******客运段餐车进行自制品加工销售,自制品餐****客运段认可的渠道自购。 2.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含水果)对外******客运段普车客运段普车的经营**,实行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含水果)采购供应、存储、销售一体化经营,预包装食品(含水果)的进货渠道由中商人负责。 餐饮、预包装食品、水果销售均需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关于旅客列车餐营服务相关规定以上范围的列车经营项目不含餐车休闲茶座等其他项目。 本项目图定列车仅包含餐饮销售,临客普车及旅游专列****集团公司改造列车)包含餐饮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销售。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在7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700万元人民币),具备本次招商运营能力,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服务、加工销售快餐、预包装、水果经营等)。

4.2 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集团****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5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2024年度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在招商会前半年内,竞商人应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原件备查。

4.6竞商人应具备餐营经营相关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招商单位出具的信誉良好证明)。

4.7竞商人****集团****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

4.8竞商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或是****卫生监督所)****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采集资料。招商会上提供原件备查。

4.9竞商人在此项目招商会评审前,****公司承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竞商包件年累计赔偿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承诺保险到期时间应覆盖本项目。

4.10竞商人自发布公告前,应拥有满足本项目的从业人员队伍,竞商包件的竞商人拥有本项目最低人数189人(注:(图定班组30个×餐售人员5名/组+旅游专列班组12个×餐售人员7名/组+库管2名)×80%≈189名);春运期间不少于110个班组(含预备组)570人(注:(图定班组30个×餐售人员5名/组+临客班组80个×餐售人员7名/每组+库管2名)×80%≈570名),每组原则上5-7人(临客和旅游专列含售货人员2名);****客运段须指导中商人对其经营人员开展客运列车管理规程培训)时间不低于15日。****公司与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招商发布前连续缴纳的3个月),****机关开具的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一应对(提供截图照片),原件备查。

4.11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4.12本次招商不接受两个及以上竞商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4.13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参与竞商。

5.特别条款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3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按中商价第1年度经营费用的1/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需按中商通知书联系招商人签订经营合同,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未按照招商人规定时间开始经营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资信黑名单,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后,在中商人按期支付预付款和其他费用,且中商人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招商人按照合同约定,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中商人。

5.4预付款:第一期承包费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后续提前30天预付下一个周期(6个月)的承包费。

5.5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5.5.1.生产成本: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承包经营所需的生产成本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餐料含应急餐料、备品、易碎品、耗材、调辅料、筷子、饭盒、包材等,详见合同)。中商人办公用房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特别说明:餐车用电、用煤费用包含在招商底价内。

5.5.2.餐备物资: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承包经营所需的餐车隔水板、不锈钢蒸饭格、接油盒、电磁灶专用锅、固定圈(锅圈)、不锈钢挡油板、餐车棉制品等备品首次由招商人提供,餐车棉制品的洗涤由招商人负责,费用含在招商底价内。其余餐车备品由中商人自行采购及更换,费用由中商人另行承担,不含在招商底价内。餐车隔水板、不锈钢蒸饭格、接油盒、电磁灶专用锅、固定圈(锅圈)、不锈钢挡油板、餐车棉制品丢失或损坏由中商人照价赔偿,费用由中商人另行承担,不含在招商底价内。

5.5.3.餐料进货:中商人经营中涉及的餐料(含应急餐料)、调辅料通过招商人认可渠道购进。在列车运行途中需途补餐料时,补料渠道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餐料种类、商家资质、检验报告均须向招商人申报同意并备案,****客运段中途补料相关规定办理。中商人上料时,必须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有单据留存备查,确保餐料可溯源。

5.5.4.乘务餐:由中商人提供。乘务餐正餐严格按“四人一桌,两荤(每份菜肉类不得少于200g)、两素、一汤”的标准执行,中商人需确保乘务餐质量。招商人按照正餐5元/人、副餐3元/人向中商人依据就餐人次据实结算乘务餐费用。

5.5.5.餐车耗材:中商人餐营所需的耗材(垃圾袋、扫把、拖布、洗洁精、消毒粉等)由中商人自行购买,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不含在招商底价内。

5.5.6.列车销售价格:由中商人拟定价目表,应提供高、中、低不同价位的餐食和商品供旅客选择,符合铁路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并报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执行,严禁销售未经批准的食品或不按审核的价格进行销售。定价原则上加成率不超过55%,并且售价不高于餐料成本的2.22倍。

5.5.7.餐车人员、售货人员及机具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餐车人员、售货人员原则上共5-7名,图定列车不超过两辆售饭车,旅游专列、临客不超过两辆售饭车、两辆售货车,售货(饭)车规格、样式须经招商人同意。

5.5.8.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餐料、预包装食品和销售水果配送,所须配送的汽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招商人负****车辆段、车站进出入证件)。

5.5.9.旅游专列、临客预包装食品及水果管理:进货渠道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进货品种、商家资质、检验报告均须向招商人申报同意并备案。列车销售价格需****集团有限公司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审批。增加、变动销售商品应当经备案审批后实施。品种根据列车销售的实际数量,按照适销对路、旅客满意度来进行调整,商品调整周期原则上以季度为单位,由招商人确定调整方案。

列车商品选择须遵循以下原则:

(1)商品符合国家要求,为名特优产品,提供高、中、低档商品。禁****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商品以及“三无”等商品。其中,饮品类应为矿泉水、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饮料、固体饮料、乳饮料、非烈性酒类等。休闲商品应为糖果、干果、膨化食品、烘焙食品、方便粥、方便面、肉制品等。

(2)所有商品规格不得超大超宽,单品重量不超过1KG,商品包装为非硬质包装(玻璃、硬质金属等包装商品不上车,易拉罐除外)。商品应当以绿色产品为主,避免过度包装商品。

(3)对车厢环境影响较大(较大气味、果皮较多等)的商品和餐食(如自热小火锅等)不得选择。

(4)商品“一货一签”,具有招商人规定的标识(由中商人负责制作粘贴)。

(5)商品保质期≥6个月为宜。

5.6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从事餐营和预包装销售工作。从业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定劳动合同,发放用工人员工资(含社会保险)。****客运段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厨师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7中商人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费用。

5.8 中商人日常工作纳入列车班组、餐营班组管理。中商人安全管理工作均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成铁安〔2023〕49号)、《**客运段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实施细则》(成客安〔2023〕67号)要求,纳****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系统管理。每月安全信息监督系统管理考核金额汇总后,由中商人安排专人向招商人统一缴纳。

5.9 **客运段旅服车间负责与取****公司签订合同及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5.10 竞商人中标后须熟知铁路部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安全的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方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服务质量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11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保障其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的相关工作。自行负责其自身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12 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类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3 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销售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竞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

5.14 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监督及指导,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出现危险或事故,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中商人承担责任并照价赔偿。

5.15 中商人自行****车站、车库相关手续,需协调不同单位及部门事宜由招商人协助。

5.16 中商人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中商人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和确保招商人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及正常使用状态。中商人工作人员如发生服务质量、安全等问题,招商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对中商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处违约金,中商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这些费用首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中商人应当及时补足。中商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中商人应当在履约保证金扣除之日起10日内,按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补足缴纳保证金。如情况特别严重给招商人造成巨大影响和损失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商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若中商人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由招商人无息全额退还中商人。

5.17 经营费用应由双方以上级调图文件或调度命令为依据核算确认。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中商人无法运营的,中商人可对所缴纳的经营费用提出减免申请。如中商人在经营期内(含)遇运行线路内发生水害、冰雪凝冻、地震等自然灾害或铁路调整运行图等原因导致列车停开停运,按停开车次每趟次中商价100%减免应收费用。如招商人接到上级调度命令,图定K118/7次、K818/7次、K352/1次、K246/5次列车往程或返程采取空送不载客时,经营费按照该趟车次中商价50%核算应收费用。如中商人中商车次遇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往程中途折返导致不能正常运营时,中商人本趟中商车次经营费用全额减免,中商人其他经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折返站人员餐食、盒饭、餐料成本等费用)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招商人不予减免且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因应急征用餐料、商品、按成本价进行核算。

5.18因上级政策、命令、通知等原因,导致该招商业务不能开展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19合同期内承包车次变更**、终到站或线路**或缩短,双方按照原每顿正餐经营费用清算**或缩短路径后实际正餐次数经营费用(按2顿早餐折合1顿正餐),各车次供餐时间及顿数双方以函件确认。

5.20中商人经营过程中须对有需求的旅客提供发票,发票由中商人自行负责。

5.21中商人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集团、****集团****客运段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食品卫生绝对安全。招商人及相关部门有权对中商人在食品安全、食品质量,销售商品质量,商品采购、储存、配送流程,销售商品价格、作业标准、服务态度、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5.22因调度命令采取长套短的管内增开列车或新编车体开行的管内增开列车,中商人应组织人员上车,不再单独核算经营费用。

5.23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经营费用。

5.24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24.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24.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24.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24.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25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25.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25.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25.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机关处罚;

5.25.4经营期内发生重**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25.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25.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26****公司****集团“黑名单”的竞商人,****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26.1纳入“黑名单”的竞商人3年****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26.2“黑名单”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竞商人办理。

5.27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 1 ****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27.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27.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5.28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28.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28.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28.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28.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28.5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未按照招商人规定时间开始经营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5.29**客运段依据《****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餐售经营管理办法》(成铁客〔2024〕37号)、《**客运段普速列车餐售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成客乘〔2024〕38号)等规章制度以及本项目实际经营情况,对销售餐品类及价格、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客运服务质量、作业标准、培训机制、资料台账以及人员管理、设备管理、配送管理、服装要求等事项均给予详细地合同约定。

5.30合同采用《国铁集团列车餐车承包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现场三轮竞价)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5年12月31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9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拟报名包件并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操作。****集团、****公司“黑名单”的商家,不具备参与竞商的资格。报名时,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确保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完全一致。招商代理机构将对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的一致性,以及是否处于“黑名单”状态进行初审(此环节非招商评审)。竞商人若因名称不符等可修正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可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更正并重新报名。逾期未修正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竞商人完成“报名”流程后,招商代理机构将依据其报名资料中填写的企业邮箱地址,向该邮箱发送完整版招商文件,请竞商人及时查收。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注:竞商人首次使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8.2报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1127,联系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中心。

9.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心(**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http://www.)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

地址:**市**区站西路二号附1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6****1458

招商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中心

邮编:610051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1127

邮箱:****@qq.com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2088、028-****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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