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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泰产****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东泰产****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项目 | **省**市金普新区**省**市金普新区孤**街21号厂房 | **东泰产****公司 | **** | 项目位于**市金普新区孤**街21号,租用现有厂房,拟新增一条一般固废替代水泥窑原料生产线及一条替代燃料生产线。 本项目建成后,原有工艺不变,年新增水泥窑替代原料8.5万吨,新增替代燃料 1.5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报告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