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了"谁来评"和"怎么评"之后,我们迎来了招投标活动的收官环节。中标结果的确定与公示直接关系到招标成果的落地,而紧随其后的质疑投诉处理更是保障招投标公平公正的重要机制。本文将深入解析中标结果公示的法定要求与异议处理的实际操作。
附件中标结果的确定:法定顺序与例外情形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如何确定中标人
法定顺序确定原则是核心规则: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这一原则保障了评标结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只有在三种特定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顺延确定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委员会的决策即为最终结果。
中标结果的公示:法定内容与时限要求中标结果公示是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的重要体现,也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关键环节。根据相关规定,公示内容因项目类型而异:
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政府采购不需要公示中标候选人,只需要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
公示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而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的法定路径:权利救济的双重通道 附件招投标法为投标人提供了明确的救济渠道,确保其在权益受损时能够寻求救济。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损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具体而言,对不同环节的质疑时限有所不同: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需要注意的是,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质疑程序直接投诉,投诉将被驳回。
招标人的规范答复:程序正义的体现招标人在收到质疑后,应当如何规范处理
为优化营商环境,部分地区规定了较短的答复时限。以**市为例,原则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异议答复;鼓励有条件的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这体现了对质疑程序的重视和对投标人权益的保障。
根****交易中心的指南,招标人处理异议的基本流程如下:
确认受理:招标人选择"确认受理通知书",盖电子签章,通知书中注明答复时间
组织复核:如需要,招****委员会协助处理异议质疑答复
作出答复:招标人根据复核结果作出正式答复
对于内容复杂的异议,确需进行检验、检测、鉴定、组织专家评审或复核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规定时限,但招标人应当书面告知异议提起人最终答复期限。
重新评审的启动条件:纠错机制的应用 附件在特定情况下,招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这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形:异议、投诉、举报和监督意见中反映事项成立,且属于《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八种情形,需要重新评标进行改正的,由招标人组织重新评标。
质疑、投诉、举报和监督意见中反映的问题成立,且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所列四种情形的,由****委员会重新评审。
重新评审是纠正评标错误的严肃程序,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才能启动。
结语中标结果的确定与公示是招投标活动的收官环节,而质疑投诉处理则是保障程序公正的重要机制。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全面准确地进行公示,规范及时地处理异议;投标人则应当依法行使权利,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来自「粤标研习社」,作者拥有注册给排水及一建(市政)资质,并为多家专家库特邀专家。想获取更多独家招投标干货立即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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