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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政府 | 效力状态:有效 |
| 标 题:****政府关于**县2025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政府:
报来《****政府关于办理**县2025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请示》(上政报〔2025〕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县****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7652公顷(水田0.1433公顷、旱地0.3622公顷、竹林地0.0915公顷、灌木林地0.1515公顷、其他林地0.0119公顷、其他草地0.5740公顷、农村道路0.0014公顷、坑塘水面0.4121公顷、田坎0.0173公顷),未利用地0.0332公顷(均为裸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共计1.7984公顷,作为**县2025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政府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三、****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