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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商贸街及周边环境配套提升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罗办〔2025〕12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商贸街及周边环境配套提升工程(二期)(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包含四个子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全民健身运动区提升改造:改造面积2131.42平方米,拆除原有破损铺装,进行场地整理,添置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改造提升休闲坐憩区,增设防腐木座椅、树池、垃圾桶。配套敷设给排水管网、照明电缆、庭院灯、绿化提升等。
(二)建设集装箱观江景咖啡馆:改造面积211平方米,搭建木平台180平方米,安装集装箱,配套装饰,场地整理,氛围配置等。
(三)江滨沿线照明亮化工程:改造长度1.3千米,增设洗墙灯、射灯、灯具、氛围灯等1160套,敷设管线及控制系统。
****商贸区主干道污水管网改造:改造长度100米,敷设排污管,设置污水检查井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484.59万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市**街道。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