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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办事处关于申请审批**市城南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及口袋公园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安南办函〔2025〕11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城南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及口袋公园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对**市城南街道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建设内容包括街道沿线增设路灯、音响及数字监控设备,巷道铺装改造,文化墙及立面改造提升等;对口袋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现状口袋公园提升改造,铺装改造,增设户外大屏幕、文化小品,更换健身器械,绿化美化提升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284.39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市城南街道。
六、建设工期:15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