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5-12-30
| 项目名称 | **市****公司**再生**固定污染源排污应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双港镇鑫港四号路5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926.22 |
| 建设单位 | **市****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闫夏瑜 |
| 联系人 | 闫夏瑜 | 联系电话 | 183****972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建筑垃圾再生**回收 建设规模:在**市**区双港镇鑫港四号路5号,经营面积总占地926.22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通风排气扇措施后通过自然扩散,结合简易吸附材料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废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农田灌溉(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用于农作物灌溉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实施再生利用;对不可利用废物,须经稳定化预处理后,安全填埋或焚烧,并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 ||
| 承诺:**市****公司 闫夏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市****公司, 闫夏瑜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