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2月31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公开拍卖:**市禅**汾江中路120号房产(证载地址为**市禅**汾**路79号,建筑面积:3964.42m2),**市禅**卫国西路5号首层房产(建筑面积:278.16m2),**市禅**卫国西路5号202房、203房、204房、301房、302房、303房、304房、402房、403房、404房、501房、502房、503房、504房、601房、602房、603房、604房房产(建筑面积共:2081.02m2),整体起拍价:2858.4万元,保证金:571万元。
标的相关事项:
(一)拍卖标的物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即无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该等税费应由委托人(原产权人)还是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均需全额支付。
(二)本次拍卖的房产中,部分面积(具体为:**市禅**汾江中路120号1-3楼全部、卫国西路5****银行区域及四楼全部面积,总面积约2300平方米)将在成交后由委托人返租。返租的具体条件如下:
1.返租期限:10年(从收到全部拍卖成交款之日第四个月起计算)。
2.返租租金:**市禅**汾江中路120号2楼60元/平方米/月,1楼和3楼17元/平方米/月;卫国西路5****银行区域130元/平方米/月,4楼17元/平方米/月,按季支付,不设租赁按金。租赁期内不调整。
3.返租费用
(1)水电费:委托人租赁区域设立水、电分表。以实际使用量(单位内独立水、****政府规定收费标准105%(含水、电损耗)支付。
(2)综合服务费用(包含公共清洁费、治安综合管理费、公共消防费、公共设施使用费及损耗等):不超过5元/平方米,租赁期内不递增。
除租金及综合服务费用外,委托人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其他
(1)委托人收齐拍卖成交款二个月内将拍卖物移交给买受人。自移交日起,拍卖物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等由买受人负责。
(2)租赁期内,拍卖物大院内8个车位免费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三)权利限制
标的物带租约。**市禅**汾江中路120号天面出租给****公司****公司安装基站覆盖设备,租赁期限至2030年9月30日止。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按年预付,在每年10月份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实物瑕疵
1.标的物办理了20个独立单元产权证,其中12个土地来源为授权经营,总面积约5500平方米。根据要求,须经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2.标的物实测面积与产权证载面积不符,存在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情形,委托人无法提供相关合法依据。因此而引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出让、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仅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政府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税费的核算、申报及缴纳手续,部分产权证存在权属人办理变更手续才可办理过户,逾期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逾期产生的滞纳金、罚款;因税务问题导致产权无法过户等风险;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诉讼成本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 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交付。委托人提供的标的物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仅作参考依据,房产类标的物面积如与日后办理国土证、房产证时的丈量面积有差异的,以房产部门的丈量面积为准。
标的展示期:2025年12月25日-26日,电话预约。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保证金缴存账户:户名:****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800********407028,开户行:****银行****公司****营业部。有意竞买者须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5时前交纳保证金,并登录中拍平台实名注册后报名参拍,我公司审核合格后予以开通网络竞价权限。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595号二楼
联系电话:0757-****0222、139****3168(甘先生)
****监督联系电话:0757-****7570、0757-****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