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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县SFBQ0705B****055号宗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地点:位于**县托克扎克镇团结南路与下肖古孜东路交汇处。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5°51′17.79″、北纬39°21′55.17″。
调查结论: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判断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断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0日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37****170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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