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四道河子镇海明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滴灌带、造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审批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个体工商户)滴灌带、造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5年12月,****(个体工商户)委托****承担“****(个体工商户)滴灌带、造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

联系人:李飞

电话:186****711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期附近的居民和企业。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个体工商户)

联系人:苏海明

联系方式:136****5888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地区**市四道河子镇上野地新村老庄1巷6号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讯地址:****回族自****开发区五彩湾**五彩路101****基地联合办公南区-95号(五彩湾)

联系人:李飞

电话:186****711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个体工商户)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1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