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区2026年迎春灯饰项目经区住房城乡建委2025年第30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批准,比选人为**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区**。
2.2 比选范围:含清单范围内灯饰灯具及支架制作安装、调试、拆除、运输及回收至招标人指定仓库并堆放规范,详见“**区2026年迎春灯饰项目清单”及《**区2026年迎春灯饰项目设计方案》。
2.3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完成项目清单内灯饰安装、调试并负责后期灯饰维护,收到比选人灯饰拆除通知后,10日历天完成灯饰拆除并回收至指定仓库堆放规范。
3.1 本次竞争性比选要求竞争性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3 本次竞争性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人,请于本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在**市公共**综合交易网(**区)上仔细阅读和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比选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争性比选申请人已全部知晓有关竞争性比选的过程和全部内容。
4.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 30 日9:00至2026年 1月 4 日17时(**时间),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社保(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99353qq.com(邮箱),报名成功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邮箱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成功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才被接收,否则当场退还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5、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 1 月 7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5.2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和比选时间:2026年 1 月 7 日 10 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3竞争性比选申请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区**街道**东路22号附21号、附20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ulongweb)上发布。
比选人:****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57****5578
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36****5820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