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心】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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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二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5]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路(周山河-海军大道)、引凤路(梅兰路-**路)、梅兰东路(兴泰路-泰盛路)、**北路(迎春路-东林路)、泰康路(迎春路-**路)及迎春路局部、**路(盛唐路-兴泰路)、**路(**路-**路)、**路(春晖路-春兰路)以及苏红路周边等路段
2.2工程规模:对实施范围内的9条道路雨污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共改造雨水管网约20220米、改造污水管网约8200米、**污水管网约900米,同时对苏红路周边配套的给水及其他管网约8360米实施改造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1002
**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设计二标段
本标段涉及路段:**北路(迎春路-东林路)、泰康路(迎春路-**路)及迎春路局部、**路(春晖路-春兰路)、苏红路周边等路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127.75
2.5付款方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后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资质须具备下列(1)、(2)、(3)条件之一: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1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道路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道路专业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2)结构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造价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执业资格;

3.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5 年 6月- 2025 年 11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

3.7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投资总额在4000万(含)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设计单位;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设计单位 ;

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8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标书代写

(1)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8、3.9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1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条款。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8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 12 分

设计方案部分: 78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2分)

业绩(4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类似项目指:投资总额在4000万(含)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设计单位;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设计单位 ;

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注:

(1)以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人须知3.5.3要求。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2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

其他主要人员(6分)

(1)道路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投标人拟派道路专业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投标人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投标人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执业资格;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注:

(1)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不提供专业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的)或者提供的专业负责人(不含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的该专业负责人不得分。

(2)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以其他主要人员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作为加分依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10.15。

2.2.4

(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78分)(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好,7.5分(含)-10分(含);

良,5分(含)-7.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5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分析、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12分)

(1)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分析;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2)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3)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项目调查总述及问题分析(12分)

项目调查总述及问题分析(对各条道路现状进行摸排调查,找出问题并加以分析);

好,9分(含)-12分(含);

良,6分(含)-9分(不含);

一般,3分(含)-6分(不含);

差,0分(含)-3分(不含);

排水管道设计方案(20分)

(1)如何设置排水管道管径以及对管材的选择,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好,7.5分(含)-10分(含);

良,5分(含)-7.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5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2)排水管道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好,7.5分(含)-10分(含);

良,5分(含)-7.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5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顶管设计方案(4分)

顶管设计方案合理性;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4分)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4分)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2分)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

好,1.5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2分)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

好,1.5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2分)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好,1.5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6分)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

好,4.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4.5分(不含);

一般,1.5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1.5分(不含);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

(4)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建筑设计 □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 分)(基准分为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27/),查询各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按100分计取;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133号)、关于对《**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南路308号
地址:
**市**南路286号B3幢1-3室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赵兵
联系人:
许强
电话:
0523-****3810
电话:
0523-****0105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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