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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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挂牌价: 4,8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2-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1-28
项目负责人: 贾艳霞
联系电话: 010-****3064-8009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010-****3064-8005
联系人: 任经理
联系电话: 139****3301
账户名称
| **** | 银行账户
110********571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持有的铁路专用线及其相关资产 |
资产类别
| 其他类 | 标的所在地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时须同时受让**产权挂牌【**玛斯****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项目;如项目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竞价的起始价格为两个项目挂牌价的总和,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即成交价格减去转让底价的差额)归本项目所有。 2、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项目踏勘联系人:任经理,联系电话:139****3301。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提交**产权。 3、本项目转让底价已包含增值税。 4、根据本项目转让方与**玛斯****公司签署的《盐业站台铁路专用线租赁协议》内容,本项目挂牌后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自动解除,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5、本项目包括19512.12平方米(约29.27亩)铁路用地的出让地使用权,该铁路用地为铁路专用线所在的宽度58.65米长度约为332米区域内的用地,宗地内仅有铁路专用线和铁路站台,转让范围内的房产和其余铁路专用线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6、本项目中铁路专用线存在使用权被侵占事项,系占有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接轨引出CCK00+000RK1+154.32到装卸场专用线终点CK1+246线长1.317KMs的专用线,该事项导致铁路专用线的排他性使用权被侵占。目前转让方经**维吾尔自****人民法院已取得判决,后续由转让方负责清退等工作,因此侵占事项所涉及的赔偿金额归转让方所有。 7、交易双方需在成交后前往中****集团有限****物流中心办理变更申请,若因非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铁路部门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导致铁路专用线无法完成变更,交易双方自动解除交易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交易所备查文件。 |
土地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 **市****车站西南侧1.7公里处 |
权属证明编号
| 新(2024)吐市**区不动产权第****346号 |
土地面积(m2)
| 19512.12 | 设计用途
铁路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标的描述
|
|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二
规格型号
| 详见 《资产明细表》 | 计量单位
台 |
数量
| 9 | 成新率(%)
15 |
是否大型设备
| 是 |
标的描述
|
|
其他类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是 |
转让方名称
| ****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大河沿镇新编30区大河沿镇**北路西侧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李** | 成立日期
2010-10-22 |
注册资本
| 22,5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6********549616W | 经营规模
中型 |
经营范围
| 水泥用石灰岩****公司经营);水泥、熟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仓储服务;场地租赁服务;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低温余热发电;矿产品的加工、销售;混凝土的生产、销售。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000489L |
批准单位
| ****公司 | 批准日期
2024-08-13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公司盐业站台资产处置的批复(**材料财函〔2024]37号)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30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1-28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示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产权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资产另行处置。 2.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向**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挂牌截止日前向**产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4.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相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向**产权提交挂牌附件所列的《现场踏勘确认函》(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企业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受让方自然人需签字按捺手印)。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在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及挂牌条件要求的。 7.意向受让方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同时,须按照如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已认可并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全部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自愿全面接受转让公告内容并承担所有或有风险;不得因不了解标的状况、资产质量瑕疵等事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我方应在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所备查文件)一次性支****银行账户。 (3)我方同意**产权在出具《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买资格的规定与要求,核查自身资格条件,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及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主判断是否具备本转让项目受让方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资产,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及损失)。 (5)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依标的物及其室内外装修等现状接收;已知悉铁路专用线存在出租事宜,且原承租方在租赁场地内建造的铁路罩棚不纳入本项目转让范围。 (6)转让标的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若有欠缴,资产交接手续办理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后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未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手续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440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