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5-09(陆港5)国际陆港电商城一期中央广场105-5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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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F25-09(陆港5**********广场105-5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37,450.00 元/年约312.08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12-31
2026-01-07
******一期

项目咨询请联系 楼先生|联系电话:0579-****0167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9-****8968
联系地址 鸿运路315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7,45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金起始价为37450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后用原则,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向义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出租用途 ******已有业态,如奶茶类、商超类、水果店、桌游类、网咖、仓库等)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2、履约保证金:按成交租金的20%收取。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体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协会******需要签订《告知书》并遵守《**********协会入驻管理办法》,详情见附件。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负责对房屋的维修工作,受让方需自行安装空调、照明、电表等设施设备,有装修需要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行装修。 5、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6、权证相关信息:有产权证。 7、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8、水费按合同约定内容收取,电费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收取,按月收取。物业费按4.5元/平方米/月收取,一年一付。 9、强电、弱电、给排水、排污、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10、房屋使用及经营管理须符合安全管理规范,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等危险物品存放标的物内。 11、房屋公摊率约15-30%,公摊率数据仅供参考,以房屋实地现状为准。 12、单次租赁面积在5000㎡(含)-10000㎡(不含),首年合同期内给予免租金筹备期2个月,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为3年。 注:受让方如申请提前退租并解除合同的,免租金筹备期租金须按受让方实际租赁天数占合同总天数的比例实时结算,超出比例已享受的筹备期租金受让方需进行补缴。
租期 1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7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1.产业楼合同(样本).docx 2.商协会入驻函告(样本).docx (F25-09)清单.xls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楼先生 电话 0579-****0167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1
招标公告
F25-09(陆港5)国际陆港电商城一期中央广场105-5
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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