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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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拟于近期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出让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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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K2025-27 |
经开区腾飞路以西、**道以南 |
88.24 |
居住 |
70 |
<1.1 |
≤35% |
≥35% |
212.13 |
| K2025-28 |
经开区腾飞路以西、规划城镇住宅用地以南 |
99.75 |
居住 |
70 |
<1.1 |
≤35% |
≥35% |
213.33 |
公告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7日。
三、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地方融资平台、严重失信的企业、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工作日,对本次公告宗地有用地意向的单位可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开发区****中心、****管理科咨询或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我局收到用地意向单位用地申请后即刻发布土地挂牌出让公告。
五、有关要求
受让人****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体育活动、物业管理及市政配套等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受让人按照不少于30㎡/****社区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受让人按照不少于3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地块内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装配式建造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要求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要求等,以宗地规划条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泰盛商务大厦602室
联系电话:0335-****719、****715
联 系 人:曹先生 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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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