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拾万镇楠木村六组矿泉水详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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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拾万镇楠木村六组矿泉水详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1

**区拾万镇楠木村六组矿泉水详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渝矿探出字〔2025〕(**)1号)

**区拾万镇楠木村六组矿泉水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五星大道北段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市两江新区**门街14号8-1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拾万镇楠木村六组矿泉水详查

勘查矿种:97010 矿泉水

地理位置:**区拾万镇楠木村六组

面积:0.0447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05°54'20.591" 29°36'46.583"
2 105°54'31.235" 29°36'46.583"
3 105°54'31.235" 29°36'43.612"
4 105°54'30.711" 29°36'43.612"
5 105°54'30.711" 29°36'42.377"
6 105°54'29.862" 29°36'42.377"
7 105°54'29.862" 29°36'41.236"
8 105°54'23.404" 29°36'41.236"
9 105°54'23.404" 29°36'42.000"
10 105°54'19.696" 29°36'42.006"
11 105°54'19.696" 29°36'43.647"
12 105°54'20.591" 29°36'43.647"
13 0 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阶段。

勘查投入要求:按相关规定开展投入。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0.447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严重失信主体”内的;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 被吊销勘查许可证且自吊销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6年01月29日

网上交易:https://td.****.com/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om/),进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td.****.com/),查阅、下载出让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01月28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附件2); 5.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出让文件》(原件1份)。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网上拍卖时间:2026年1月29日10时 (二)网上拍卖交易: 1.本次网上拍卖出让设置有底价,采用网上增价报价的方式,起拍价为出让收益起始价,增加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3.网上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若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若拍卖开始后,首个4分钟倒计时内均无人报价,则网上拍卖终止,探矿权不成交。 4.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判断竞价是否成功。 5.网上拍卖结束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公布竞价结果同时网上交易系统将向竞得人自动核发《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八、风险提示

(一)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二)矿产**勘查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规划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三)网络安全风险提示。申请人或竞得人网上报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或竞得人自行承担。 1.操作系统请使用Win10及以上;浏览器请使用Edge浏览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申请人正常参与网上报名活动。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凡在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过申请人的合法授权,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因网上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造成探矿权网上交易出现异常情况的,按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应急处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探矿权出让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115)。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得人应当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综合勘查、绿色勘查、地质资料汇交、合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用林用草、临时用地恢复、探矿权使用费(占用费)缴纳、矿产**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排查与防治等相关义务;勘查活动结束后,应当履行清理、回填、封堵、植被恢复等义务。 (二)因地质勘查工作实际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工作,并且在勘查、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四)竞得人在竞得探矿权后,应当及时开展勘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非油气矿产实质性勘查工作包括钻井、坑探、槽探、浅井)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 (五)竞得人在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22.35元(暂定,以最终成交价测算为准)。收费标准按《****委员会关于矿业权和加工贸易废料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5〕421号)执行。 (六)涉及永久使用林地,需编制乡村规划,****政府批复文件,并且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七)在开采中如发现文物线索,需及时报告区文物行政主****研究院。 (八)开展勘查工作时需在**石刻市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外预留缓冲距离,避免贴边开发。 (九)开展勘查工作时,不得损毁、破坏永久基本农田,钻井口位置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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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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