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择隆安县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场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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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县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场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单位的公告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县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场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场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县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场****创业园四期对面未开发建设地块、**纵一路附近未开发建设地块、**水厂旁未开****中学旁未开发建设地块)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三、选定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合理低价选定,不采用联合体投标。

四、上控价

费用控制价为4.5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五、投标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近两年内有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环境监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书复印件。

(五)本项目采用总包方式承包。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须提供,未授权无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文第四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报价函;

上述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放入文件袋,文件袋封面应清晰地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基本信息,文件袋需使用胶水进行密封,封口处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确保在递交后不会被打开或泄露,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七、资料递交程序

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项目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每天8:00-12:00和15:00-18:00将材料递交****服务站办公室(地址:****县**镇蝶城路396号,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771-****370)。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八、选定投标单位

本项目为合理低价中标,我局将结合《****政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购内控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通过召开采购会议选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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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1
招标公告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择隆安县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场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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