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二公司电力工程公司乌斯太热电厂熔盐储热项目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采购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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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公司****公司****电厂熔盐储热项目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采购
公告发布时间:2025-12-29 21:29:28
签收登记截止:2026-01-05 09:00:2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现就内****集团****电厂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 所需的(空调等)进行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cn)进行报名,参与投标。
1采购概况
(1)项目概况:内****集团****电厂(以下简称“****电厂”)位于**自治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位于黄河、包兰铁路和110国道西侧,距黄河直线距离约7km;位于**市**区西南约7km,两台机组分别于2008年11月28日和2010年12月20日投产。
****电厂隶属于内****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委直属国有独资能源发电企业,也****开发区唯一一座集发电、民用供热、工业供汽为一体的综合性能源企业。
(2)项目地址:内****集团****电厂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部现场
(3)采购范围:空调等
(4)交货日期:投标厂家提供签订合同后多久能供货
(5)质量要求:以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为准。采购文件未明确的,优先适用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适用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参照行业惯例或经采购人认可的企业标准执行。
2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货物供货的业绩;
(2)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货物销售经营的资质(许可),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3 %;
(3)境外项目的企业须符合项目所在国的相关要求;
(4)通过邀请方式参与的投标人须****公司合格供应商。非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应在https://ec.****.cn/****集团审核后,联系资格审核人:杨桂珠,电话: 159****1302 进行二审。****公司二审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方可参与投标。参与公开采购的投标人****公司合格供应商,否则按废标处理,入库审核方式同上。
3采购文件获取
满足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cn/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通知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由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投标联系人手机或邮箱,请注意查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采购人填写)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4.1.1电汇
(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2****银行:****广场支行
(3)开户账号:1249 0458 7010 608
(4)汇款备注: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截图)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拒绝个人汇款,个人汇款投标无效。 标书代写
4.1.2采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担保方式的,需在开标前将原件提交给采购人,并将扫描件(截图)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标书代写
4.1.3****集团****公司投标的,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川 电话:136****4006 电子邮箱:****@qq.com
6.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6.2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或转账支票、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占比不低于50%)、供应链票据、反向保理、国内信用证等方式,贴现、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6.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1:6:2:1
6.3.1 合同签订后,买方书面通知卖方开具履约保函,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单据后30日内按买方排产函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格10%的预付款。
1)金额为每批次合同价格1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2)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缴纳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30日,开具保函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3.2 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包含的全部设备运到交货地点,买方在24小时内验明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及清点合同设备无误后完成验收入库流程,一个月内支付设备合同价格的60%作为到货款。
1)该批设备价格6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2)卖方出具的设备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箱清单。
3)开具金额为该批设备合同金额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
4)买方开具的到货验收单。
6.3.3 机组经168小时满负荷考核后,若其间出现问题,则经卖方处理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单据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验收款。
1)该批设备价格2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6.3.4 剩余合同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单据后30日内退还卖方10%设备质量保证金(乙方开具同等****银行质量保函可以替代保证金)。
1)卖方需给买方递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格1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6.4 付款时间****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
6.5 如果卖方向买方支付损坏赔偿费、现场加工及代采购费、违约金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款项支付给买方。如逾期不交,买方有权在本合同项下的下一期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将这部分索赔金额及其利息扣除或在履约保函(保证金)中扣除。
6.6 卖方商业发票价值应与相应货物的实际价值相符,如有明显不符,买方有权拒付货款。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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