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延津县科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北京)新能源延津科兴风电场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新乡-延津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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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公司国家电投(******风电场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31 08:48:45

****环境局**分局关于《******公司国家电投(******风电场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环辐射﹝2025﹞03号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公司国家电投(******风电场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公司国家电投(******风电场升压站项目:**2台主变压器,户外型布置,主变压器户外装设。规划主变终期容量1×40MVA+1×31.5MVA,本期1×40MVA+1×31.5MVA。

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电站外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3.****政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设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治水土流失。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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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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