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国****公司****公司******北城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北城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位于**市**街道、崇安街道,主要建设内容:(1)**崇安~北城110kV双回线路:线路起自110kV南崇支线#18(110kV崇溪线#14)双回路塔原塔位**的#01塔,终于220kV北城变110kV侧构架,**双回线路路径长约2.984km;(2)**果园~北城、溪东~北城110kV双回线路:线路起自110kV南崇支线#18(110kV崇溪线#14)双回路塔往东200m处原线下**的#1塔,
终于220kV北城变110kV侧构架,**双回线路路径长约2.938km,其中架空路径约2.629km,电缆路径约0.309km。项目总投资约1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根据**网绿****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及作业方式,有效控制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施工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优化架空线路设计方案,科学合理规范塔基设置。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及林木砍伐范围。
(二)电磁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应满足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要求,输电线路应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架空输电线路下的环境敏感区,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三)水污染防治。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期应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及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及回用,对临时堆土和施工散体材料应进行遮盖。
(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时应及时设置遮挡,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降低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达标。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处理处置,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应根据土石方意向协议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塔基及电缆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多余的土石方在周围进行平整夯实;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运输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堆放地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后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应****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生态环境局负责。
****环境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