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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呈祥建设项目由**市居安房****公司建设,位于**区**路。该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市居安房****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呈祥建设项目住宅部分竣工测绘经济技术指标认定。
根据《规划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指标为:住宅69373.84㎡(1号楼18930.02㎡、2号楼21812.25㎡、3A号楼17026.07㎡、3C号楼11605.5㎡)。
1.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一是小区人行主入口未修建,房开****商铺占用该项目原规划审批的小区大门(台阶通道,详见附图1);二是原规划审批1、2号楼电梯旁结构板因未形成使用空间,在规划审批时未纳入计容面积,现已形成使用空间,测绘报告已纳入计容面积;三是架空层均发生更改,围合架空层用作物业管理、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等;四是新增电梯间,用于小区业主通行(详见附图3)。
2.未按照规划审批单体图建设。一是1、2、3C号楼原规划审批阳台为弧形阳台,实际修建为方形阳台(详见附图4);二是1、2、3C号楼原规划审批卧室局部为圆弧形,实测为方形;三是配套用房位置发生更改,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图(2009年签批)配套用房位于地下室,单体图(2013年签批)配套用房位于架空层,现配套用房实际位于1、2、3A、3C号楼,位置、面积均发生改变。四是因该项目存在上述问题,可能导致实测面积与原规划不符。
3.部分规划许可内容未建设完成。一是现状地下室未划停车位,暂无法核实停车位是否满足规划审批数量要求;二是原规划审批绿地率33%,实测绿地率30%;三是4****公司自备用房)未修建;四是玻璃恒温泳池未修建;五是因原公厕未拆除,暂未形成消防回形车道(目前正在施工整改中)。
4.改变规划审批使用性质。部分地下室原规划审批为停车位,现实际使用为商业。
为保障该项目购房业主合法权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防范重大社会风险,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2025年12月23日经我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审查,同意对该项目住宅部分经济技术指标按现状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将该项目竣工规划认可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公示有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局,并附相关身份及利害关系人证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实测竣工经济技术指标对该项目住宅部分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并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6435
联 系 人:高传捷
地 址:****广场8栋6楼
******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